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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信托的概念與特征
1.信托的定義
《信托法》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1)信任和誠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礎。
(2)信托財產是信托關系的核心。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或者處分信托財產。
信托財產的權利在法律上屬于受托人,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義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或者處分,并以實現委托人創(chuàng)設的信托目的為宗旨。這是信托區(qū)別于一般委托代理關系的重要特征。
(4)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務。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財產權利與利益相分離。
(2)信托財產的獨立性:獨立于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獨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獨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財產,信托財產原則上不得強制執(zhí)行。
(3)信托的有限責任:在信托關系中,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所發(fā)生的財產責任,原則上僅以信托財產為限承擔有限清償責任。
(4)信托管理的連續(xù)性:信托的管理具有連續(xù)性的特點,不會因為意外事件的出現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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