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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28日-11月3日,報考2016年江蘇經濟師考試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組織
(一)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初級與中級考試分開報名,請各地市及時提醒報考人員并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全國統(tǒng)一報名服務平臺的網址鏈接工作。
(二)我省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tǒng)一定于8月10日—31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5日。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繳費的組織方式,請各地科學安排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留有合理的繳費時間。
(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資格考試統(tǒng)一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號)精神,全國統(tǒng)一報名系統(tǒng)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報系統(tǒng)檔案庫僅包含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四)凡新考生,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guī)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限中級)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在審核中被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的,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結束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請各地嚴格按照《關于規(guī)范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認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關工作。
(六)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qū)”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七)請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省直考區(qū)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報名組織和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并于9月12日前將有關報名信息、考點名稱、地址及考場標準等信息項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
(八)10月28日—11月3日,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點擊閱讀:關于2016年江蘇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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