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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理論與實務》習題:
審計人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有:
A、觀察
B、抽樣
C、重新計算
D、詢問
E、外部調查
審計人員可以采取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和分析等方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獲取審計證據。
目前,2021年審計師考試大綱及教材均已公布,還未開始備考的考生們抓緊時間啦!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建議剛開始備考的考生朋友們,可以根據網校提供的學習計劃表合理規(guī)劃學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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