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質權的實現(xiàn)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8/25 23:36:26 字體:

每天的點滴積累終將匯聚成無限的力量,讓你成功通過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校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通過每天不間斷的學習,學習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來學!

經濟法知識點

經濟法知識點:質權的實現(xiàn)

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質權的情形時: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xié)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及時行使質權;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因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多退少補)。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xiàn)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出質人與質權人可以協(xié)議設立最高額質權。

備考2020中級會計職稱,網(wǎng)校會與你同在,肩并肩與你一起迎戰(zhàn)考試,做你備考路上的堅強后盾!加入正保會計網(wǎng)校!2021年課程已經上線,購買2021年課程贈送2021年相應課程,快來了解一下吧!,報課學習>>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