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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本票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1/30 08:12:38 字體: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chǔ),網(wǎng)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wǎng)校論壇熱心學(xué)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票

  一、本票概述

  1.性質(zhì):自付證券、無須承兌、即期證券

  2.規(guī)定:

  (1)在我國,本票僅限于銀行本票。

  (2)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jù)交換區(qū)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zhuǎn)賬,也可以用于支取現(xiàn)金。

  二、出票

絕對記載事項 1.表明“本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章。沒有付款人名稱
相對記載事項 1.付款地:未記載,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付款地;
2.出票地:未記載,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出票地。沒有付款日期

  三、見票付款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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