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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jīng)濟法》第一章“委托代理關系的終止”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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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委托代理關系的終止為什么沒有被代理人死亡這條呢?能舉個例子嗎? 答疑老師回復: 這兩種情形是針對不同的代理,委托代理主要是指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的代理,如果被代理人死亡的,但是行為人還是可以進行代理行為的。這是因為法律規(guī)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被代理人死亡了,但是行為人還是可以進行代理行為的,此時委托代理就不終止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第83條規(guī)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均予承認的;(3)被代理人與代理人約定到代理事項完成代理權終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jīng)進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xù)完成的。 而法定或指定代理中,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則已經(jīng)沒有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的必要,此時代理應當終止。 以上您不用過于追究法律規(guī)定的原由,記住這些情形即可。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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