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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離不開一點一滴的積累,對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要想基礎打得好,就要進行大量的學習。想要在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取得好成績,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堅持。為了幫助大家在2020年預習階段能夠高效備考,堅持學習,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
知識點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非貨幣出資
1. 出資評估
先評估,顯著低于才認定,法院不能直接認定:非貨幣財產出資,未依法評估作價,“公司、其他股東或公司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法院應當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該財產評估作價。
【提示】評估確定的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2. 出資后貶值
出資后因市場或其他客觀因素導致資產減值,不能認定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3. 瑕疵出資
“以劃撥或以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應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土地變更手續(xù)或解除權利負擔。
【提示】逾期未辦理或者未解除的,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4. 房屋、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出資
出資要求 | 交付+權屬變更 |
已交付使用+未辦理權屬變更 | 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法院應當責令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在前述期間內辦理的,認定其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 |
實質大于形式:出資人可以主張自其“實際交付”財產給公司使用時享有相應股東權利 | |
未交付使用+已經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 | 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以主張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實際交付之前不享有相應股東權利 |
5. 違法財產出資
以貪污、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后取得股權的,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
因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教材和大綱暫未公布,以上《經濟法》知識點來源于2019年內容,大家可先學習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提前學習和掌握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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