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動產(chǎn)質押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4/20 16:19:38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每天的點滴積累終將匯聚成無限的力量,讓你成功通過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校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通過每天不間斷的學習,學習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來學!

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動產(chǎn)質押

1.質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質權生效: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chǎn)時設立。

3.流質條款無效:

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chǎn)歸債權人所有。

【提示】流質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有效。

4.范圍:

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財產(chǎn)的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

5.質權人的權利:

(1)收取孳息;

(2)保全質權的權利;

(3)優(yōu)先受償;

(4)物上代位權。

如果你對自己復習備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沒信心,不如選擇網(wǎng)校的課程進行學習備考,備考更有保障!我們集結了業(yè)內老師,讓你備考不走彎路!點擊加入我們

相關推薦:

各地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報名條件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及答案

【學員說】網(wǎng)??忌允鲋屑墪媯淇济丶?>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