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開始吧!
知識點:股東訴訟
【股東代表訴訟(股東間接訴訟)】
股東 | 以股東自己的名義 | |
資格 | 【有限責任公司】任一股東,無持股比例和期限要求 | |
【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 |
情形 | 請求訴訟 | 股東代表訴訟 |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的 | 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提起訴訟(公司為原告) | 股東有權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為原告,列公司為訴訟第三人) 【情形】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或者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收到上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 ①拒絕提起訴訟 ②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 ③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
監(jiān)事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的 | 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提起訴訟(公司為原告) | |
其他人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時 | 股東可以通過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股東有權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為原告,列公司為訴訟第三人) 【情形】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或者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收到上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 ①拒絕提起訴訟 ②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 ③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
【補充】在股東代表訴訟中,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其他股東以相同訴求申請參加訴訟,列為共同原告 |
針對股東代表訴訟的法律后果:
①勝訴利益:歸屬于公司。股東請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費用承擔:若訴訟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公司應當承擔股東因參加訴訟支付的合理費用。
備考中級會計考試比較枯燥,過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觸中級會計考試,很容易被打擊而放棄考試,可以尋求網校的幫助呀!這里有專業(yè)的老師授課解題,有和你一樣目標的考友互相幫助,不再是孤單一人備考!加入正保會計網校>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