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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筆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組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04/16 10:58:59 字體: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日-30日,考試時間為10月25日、26日。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和會議制度

1.董事會的組成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由3~13人組成。

(2)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y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包括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也可以有職工代表(也可以沒有)。

(3)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

(4)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3人)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2.董事會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小公司的特別規(guī)定

(1)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zhí)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2)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jiān)事,不設立監(jiān)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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