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wù)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政府采購合同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8/01/24 17:22:09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努力是一種常態(tài),像一日三餐吃飯睡覺。知識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天一天扎實練習。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您準備的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

1.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履約保證金

(1)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

(2)數(shù)額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10%

3.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nèi)”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4.公告

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內(nèi)容除外。

5.經(jīng)采購人同意,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供應商的合同主體資格并不改變,“中標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6.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wù)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鏈接】單一來源采購方式中從原供應商處添購,添購資金總額也不能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

是不是學的有些意猶未盡呢?悄悄告訴你,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預習課程已全部開通,報名后即可聽課、做題,網(wǎng)校喊你一起來學習啦!立即查看>>還有試聽課哦!立即試聽>>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