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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必須再做一遍!中級經濟法易錯35題(第3題:保險人解除合同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左樂 2019/08/29 21:30:28 字體:

距離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快考試還有一個多星期了!為了讓各位考生在最后倒計時階段有所提高,小編整理了中級經濟法易錯題——35道,希望大家考試的時候千萬不要再錯了哦!預祝大家考試順利!

經濟法

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權利,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一定期限不行使而消滅。該期限為(?。?。

A、3個月

B、2年

C、30日

D、1年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該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點評:保險人解除合同需要區(qū)分兩個時間,一個是知道解除事由,那么對應的是30日。另外一個是合同成立,對應的是2年。做題時需要看題目中具體說的是哪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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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必須再做一遍!中級經濟法易錯35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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