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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快考試了!為了讓各位考生有所獲益,小編吐血整理了眾考生們在《經(jīng)濟法》學習過程中存在的各類疑問,并將網(wǎng)校老師的答疑整理給大家,供大家探討學習,直至考試當天截至,祝大家備考愉快!
提問:提存的情形
解答:《合同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板,網(wǎng)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wǎng)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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