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1 蘋果版本:8.7.3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小知識:無權代理的情形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7/25 17:12:55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師備戰(zhàn)正當時,為幫助考生進行有效練習迅速掌握知識,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通2014中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模擬系統(tǒng)“按章練習”模塊立即體驗>>。另外,網(wǎng)校學員在論壇和全國學員進行互動,大家一起鼓勵、一起進步!以下是網(wǎng)校學員為大家分享的知識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無權代理的情形:

 ?。?)沒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

 ?。?)超越代理權的代理行為;

 ?。?)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無權代理

  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只有經(jīng)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jīng)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1)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2)委托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超越代理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認定有效,但其采取的行為不當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的,可以酌情由委托代理人承擔適當?shù)呢熑?。?)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見代理)。

  委托代理關系終止的情形:

 ?。?)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不包括被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關系終止的情形: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jiān)護關系消滅。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