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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jīng)結束,為了幫助廣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備考準備,打好基礎,網(wǎng)校全面啟動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網(wǎng)上輔導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客運合同法律規(guī)定:
旅客應當支付票款,旅客應當持有效客票乘運。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xù)。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擔運輸義務。
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運輸?shù)郊s定地點。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在運輸過程中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貨運合同托運人、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托運人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或者憑指示的收貨人,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shù)量,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shù)谋匾闆r。因托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
(4)托運人或收貨人應當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貨運合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lián)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fā)生在某一運輸區(qū)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qū)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3)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4、多式聯(lián)運合同相關規(guī)定:
多式聯(lián)運經(jīng)營人可以與參加多式聯(lián)運的各區(qū)段承運人就多式聯(lián)運合同的各區(qū)段運輸約定相互之間的責任,但該約定不影響多式聯(lián)運經(jīng)營人對全程運輸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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