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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沖刺練習:代位求償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10/21 15:46:05 字體:

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馬上就要來臨,為了讓學員在最后的沖刺階段有效練習,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的經(jīng)典習題,讓我們一起借鑒經(jīng)典,查缺補漏!

◎關于代位求償權,以下描述錯誤的是( )。

A、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必須基于已經(jīng)向被保險人進行了賠償

B、因被保險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嗬模kU人不得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C、只有當被保險人未從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者處獲得賠償或先向保險人索賠時,經(jīng)保險人進行賠付后,才有賠償請求權轉讓給保險人的必要,代位權才得以產(chǎn)生和適用

D、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nèi)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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