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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多選題:代位權行使條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2/23 11:18:47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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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多選題

  甲對乙享有50 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調查發(fā)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后到期的7 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fā)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 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 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于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

  A、乙對丁的7 000元債權

  B、乙對戊的8 000元債權

  C、乙對丙的10 000債權

  D、乙對丙的5 000元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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