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募集期內,證券投資基金是可以進行募集資金的投資操作的。募集期是指證券投資基金募集資金的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1年不等。在募集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將募集到的資金進行投資操作,以獲取收益。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內進行的投資操作應該符合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同時,基金管理人還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比如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法等。
在募集期內,基金管理人應該按照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以投資者的利益為出發(fā)點,進行投資操作。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據(jù)市場情況和投資策略,選擇合適的投資標的,并進行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內進行的投資操作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投資者在投資基金時需要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資策略和風險收益特征,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