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級經濟法的規(guī)定,保證人是指在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時,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自然人或法人。保證人的主要義務是在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時,承擔債務人的還款責任。
保證人一般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提供還款保證。保證人的責任是在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時,履行代償義務,并向債權人支付相應的債務金額。保證人的責任是主要的,而債務人的責任是次要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保證人可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還款保證。例如,在保證人提供擔保之前,債務人可能已經提供了一些還款保證,如抵押品或其他擔保物。在這種情況下,保證人可能會要求債務人繼續(xù)提供或保持這些還款保證。
總之,保證人一般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提供還款保證,但在特殊情況下,保證人可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或保持還款保證。具體情況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約定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