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層次是指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分類和衡量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根據其市場可觀察性的不同,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市場報價可觀察的金融工具,第二層次是市場報價不可觀察但可以使用其他市場可觀察數據進行估值的金融工具,第三層次是市場報價不可觀察且無法使用其他市場可觀察數據進行估值的金融工具。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2號——金融工具:披露和公允價值計量》的要求,企業(yè)在財務報告中需要披露以下信息:
1. 公允價值層次的劃分:企業(yè)需明確將金融工具按照公允價值層次進行分類。
2. 公允價值層次的轉移:企業(yè)需披露金融工具在不同公允價值層次之間的轉移情況,包括轉移日期、轉移原因和轉移后的公允價值層次。
3. 公允價值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企業(yè)需披露按照公允價值層次進行計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
4. 公允價值層次的公允價值變動:企業(yè)需披露金融工具在不同公允價值層次之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情況,包括公允價值增加或減少的原因和金額。
5. 公允價值層次的公允價值變動影響利潤表:企業(yè)需披露金融工具在不同公允價值層次之間的公允價值變動對利潤表的影響情況,包括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金額和確認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披露要求僅針對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分類和衡量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其他非金融工具不適用這些披露要求。同時,企業(yè)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的補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