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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5年中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報名時間6月17日至7月2日12:00,詳情如下:
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財政局,航空港區(qū)財政金融局,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4〕3號),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2025年5月(初級、高級)、9月(中級)舉行?,F(xiàn)就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河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對于不符合當年報考條件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報名參加并通過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不得領取中級資格證書,不能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和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
(四)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五)本通知“一、考試報名”(二)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jīng)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qū)W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qū)W位。
(六)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nèi)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會計博士專業(yè)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申請免試者應在考試報名期間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提交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免試申請。經(jīng)審核確認后,可以免試。2024年度已提交免試申請并經(jīng)審核確認的人員,無需再次申請。
(七)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yè)經(jīng)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八)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nèi)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nèi)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nèi)居住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九)報名參加中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報名前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index/)進行信息采集,并提交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外籍人員應提交有效護照等)、學歷或?qū)W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用于考試報名條件審核。
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時不必進行信息采集??荚嚭细袢藛T應在領取初級資格證書前完成信息采集。
(十)初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80元(每科40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40元,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100元。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jīng)濟法》。
(三)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1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nèi)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制定的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具體以全國會計考辦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安排
(一)考試時間安排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7日至20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
中級 | 9月6日至8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30 經(jīng)濟法 | ||
17:45-20:00 財務管理 | ||
高級 | 5月17日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進行,共8個批次。《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舉行,共3個批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65分鐘,《經(jīng)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5月17日舉行,共1個批次。《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10分鐘。
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diào)整,將另行通知。
(二)初級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1)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5年1月9日至1月24日12:00。(2)網(wǎng)上審核時間:2025年1月9日至1月24日16:00。(3)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5年1月9日至1月24日18:00。(4)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5年5月9日至5月16日。
2.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各地會計考辦)應及時公布本地區(qū)2025年度初級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準考證打印、證書領取等考試相關事項。
3.2025年5月17日至20日組織初級會計資格考試,5月17日組織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4.2025年6月27日和7月4日,分別在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管理服務平臺公布初級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
(三)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1)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5年6月17日至7月2日12:00。(2)網(wǎng)上審核時間:2025年6月17日至7月2日16:00。(3)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5年6月17日8:00至7月2日18:00。(4)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5年8月30日至9月5日。
2.各地會計考辦應及時公布本地區(qū)202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準考證打印、證書領取等考試相關事項。
3.2025年9月6日至8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4.2025年10月7日前,省會計考辦完成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評卷數(shù)據(jù)。
5.2025年10月31日,在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管理服務平臺公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
(四)2025年1月24日前,各地會計考辦完成本地區(qū)初級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7月2日前,完成本地區(qū)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根據(jù)全國會計考辦安排,統(tǒng)一報名結(jié)束后,將不再進行補報名工作。
(五)考試結(jié)束后,將對考試答卷的雷同情況進行排查,特別是對“同對同錯率”較高的試卷,將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確屬雷同卷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六)初級、高級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nèi),如考生對分數(shù)提出異議,各地會計考辦可向主動提出需求的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五、其他事項
(一)各地會計考辦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wǎng)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地會計考辦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nèi)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落實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的各項措施。
(三)各地會計考辦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確保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各地會計考辦應做好考試期間應急處置工作,出現(xiàn)突發(fā)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并向省會計考辦備案。
(五)2025年11月20日前,各地會計考辦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25年度考試工作總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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