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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仲裁法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9/28 14:01:08 字體:

這世界不會辜負每一份努力和堅持。想通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就請馬上開始!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學習從今天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開始!

單選題

下列各項中,不符合《仲裁法》規(guī)定的是(?。?。

A、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 

B、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員或3名仲裁員組成 

C、仲裁員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決定;仲裁員委員會主任擔任仲裁員時,由仲裁委員會集體決定 

D、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已進行的仲裁程序不用重新進行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由仲裁庭決定。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學習建議:

1、熟讀教材,記憶基本概念,理解基本理論和方法,熟練掌握法條及計算。

2、把教材的例題搞懂之后做題鞏固,出現(xiàn)錯誤時再回過頭來有針對性地看書,目的是通過做題將所考的知識點掌握扎實。

3、對于《經濟法》中的法條,最主要的是要理解其表達的含義,并且記住法條的使用條件。然后通過做題,不斷加深對法條的理解,這樣才能保證在考試時不會出現(xiàn)用錯的情況。

4、歷年試題能夠反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命題風格和規(guī)律,所以一定要認真研究,尤其是近三年的試題。清楚了出題的思路和答題的方法與技巧,要做到舉一反三,在考試中靈活發(fā)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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