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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jīng)濟法》練習題:訴訟時效(06.24)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6/24 14:28:48 字體:

  多選題

  某稅務師事務所2009年2月3日為某公司提供涉稅鑒證服務,應收報酬5萬元。2010年1月17日為該公司查賬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尚有余款3萬元未付,當日即向該公司催收。該公司以資金周轉(zhuǎn)困難為由請求延期,被稅務師事務所拒絕。2012年2月18日,稅務師事務所起訴該公司,請求判令該公司支付報酬。下列關于本案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稅務師事務所向公司催收報酬的行為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

  B、稅務師事務所的起訴已經(jīng)超過了訴訟時效

  C、本案的訴訟時效屆期日為2012年1月16日

  D、該公司請求延期的行為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事由

  以上內(nèi)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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