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為了幫助大家應對越來越近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校教研團隊為大家整理了中級經(jīng)濟法精選典型例題100道,這100道題目考前一定要弄明白!
2023年經(jīng)濟法精選典型例題100道——訴訟時效的中止
【單選題】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nèi)發(fā)生的或存續(xù)的下列事由中,能夠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是(?。?。
A.權利人提起訴訟
B.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C.權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
D.權利被侵害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辭去委托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中止。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選項AB是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選項D受害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使其他委托代理人辭去委托,該受害人自己仍可主張權利,不導致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