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練習:未履行出資義務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練習題
熊大與熊二約定,熊大出錢由熊二與光頭強設立A有限責任公司,熊大與熊二約定所得收益熊大分七成,熊二分三成;后A公司順利成立。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若A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出資義務的熊二對公司債務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熊二有權以自己為名義股東為由拒絕承擔
B.熊大與熊二之間就投資權益歸屬發(fā)生爭議,熊大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熊二主張權利的,法院應予支持
C.熊大要求按約定享受七成收益,熊二可以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熊大的權利
D.假設熊大未經(jīng)熊二同意,與光頭強以熊二的名義,設立B公司,則熊大未履行出資義務時,B公司不得要求熊二補足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