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2/28 10:58:39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

  1.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

  (1)接管債務人的財產(chǎn)、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調(diào)查債務人財產(chǎn)狀況,制作財產(chǎn)狀況報告;

 ?。?)決定債務人的內(nèi)部管理事務;

 ?。?)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xù)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yè);

  (6)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chǎn);

  (7)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2.管理人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管理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辭去職務。管理人辭去職務應當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

  3.管理人未依法勤勉盡責,忠實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處以罰款;給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