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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考點:控制測試。本考點屬于《審計》第八章風險應對的內容。
【內容導航】
1.控制測試的含義
2.控制測試的要求
3.控制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
【主要考點】控制測試
?。ㄒ唬┛刂茰y試的含義
在理解控制測試含義時要注意與了解內部控制以及實質性程序之間的區(qū)別。
1.了解內部控制(必須執(zhí)行)
2.控制測試(是否執(zhí)行視具體情況而定)
3.實質性程序(必須執(zhí)行)
?。ǘ┛刂茰y試的要求
?。?)如果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就控制在相關期間或時點的運行有效性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
?。?)如果認為僅實施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無法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相關的控制測試,以獲取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ㄈ┛刂茰y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1)控制測試采用審計程序的類型包括詢問、觀察、檢查和重新執(zhí)行。
?。?)控制測試的時間包含兩層含義:一是何時實施控制測試;二是測試所針對的控制適用的時點或期間。
?。?)對于控制測試的范圍,其含義主要是指某項控制活動的測試次數(shù)。注冊會計師應當設計控制測試,以獲取控制在整個擬信賴的期間有效運行的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
?。?)如何考慮以前審計獲取的審計證據?
?、倩舅悸罚嚎紤]擬信賴的以前審計中測試的控制在本期是否發(fā)生變化。
②當控制在本期發(fā)生變化時注冊會計師的做法。
如果擬信賴的控制自上次測試后已發(fā)生變化,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本期審計中測試這些控制的運行有效性。
③當控制在本期未發(fā)生變化時注冊會計師的做法:
如果擬信賴的控制自上次測試后未發(fā)生變化,且不屬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職業(yè)判斷確定是否在本期審計中測試其運行有效性,以及本次測試與上次測試的時間間隔,但每三年至少對控制測試一次。
如果擬信賴以前審計獲取的某些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每次審計時從中選取足夠數(shù)量的控制,測試其運行有效性。
【提示】綜上所述,如果擬信賴的控制自上次測試后未發(fā)生變化,且不屬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則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每次審計時從中選取足夠數(shù)量的控制,測試其運行的有效性,累積對全部控制進行測試的周期不超過三年,也就是每三年至少要對全部的控制測試過一次。
?、軐μ貏e風險的考慮。
鑒于特別風險的特殊性,對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不論該控制在本期是否發(fā)生變化,注冊會計師都不應依賴以前審計獲取的證據,應當在每次審計中都測試這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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