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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學員可以根據(jù)網(wǎng)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以下是網(wǎng)校依據(jù)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各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雙務合同的履行抗辯權(quán)
1. 履行抗辯權(quán)的類型
合同的履行抗辯權(quán)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先履行抗辯權(quán)和不安抗辯權(quán)。
2.不安抗辯權(quán)
不安抗辯權(quán),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相對人財產(chǎn)明顯減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證及時給付時,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quán)利。該情形為:
?、俳?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
?、谵D(zhuǎn)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蹎适虡I(yè)信譽;
?、苡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樾?。
【解釋】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辯權(quán)時,應把握以下要點:①要有對方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j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②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quán),應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合同,而不是立即解除合同。只有在對方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擔保時,方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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