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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點:分期收款銷售商品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7/03 15:27:1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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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點: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和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銷售。本考點屬于《會計》第十一章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處理

  2.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銷售處理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練掌握本考點。

  【主要考點】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和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銷售

 ?。?)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處理:企業(yè)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通常為超過3年),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xié)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沖減財務費用。

 ?。?)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銷售處理:

 ?、僭谶@種銷售方式下,企業(yè)根據(jù)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且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通常應在發(fā)出商品時確認收入;②企業(yè)不能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的,通常應在售出商品退貨期滿時確認收入。

  相關鏈接: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第十一章主要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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