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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中華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抵銷 | 法定抵銷 | 1.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zhì)相同(不要求數(shù)額相等)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如故意侵權的債務)或者按照合同性質(zhì)(如提供勞務的債務、不作為的債務)不得抵銷的除外。 注意1效力不完全的債權不能作為主動債權而主張抵銷,如訴訟時效屆滿后的債權,該債權人不得主張抵銷;但作為被動債權,對方以其債權主張抵銷的,應當允許。2一項債務已屆清償期,而另一項債務未屆清償期的,則未到期的債務人可以主張抵銷。 2.抵銷的效果自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形成權 3.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td> |
約定抵銷 |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zhì)不相同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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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 | 原因 |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td> |
法律效果 | 1.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jiān)護人。 2.提存的法律效力:毀損、滅失的風險、孳息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3.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4.債權人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nèi)不提取,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td> |
注意:1解除程序: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如果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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