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中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是為了提高審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原因:
1. 防止?jié)撛诘钠墼p行為:如果審計程序的安排過于可預見,企業(yè)可能會利用這一點來掩蓋欺詐行為。通過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可以減少企業(yè)對審計程序的預期和干擾,從而提高審計師發(fā)現潛在欺詐行為的可能性。
2. 提高審計師的警惕性:審計師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可能會出現疏忽或盲點,導致遺漏重要信息或錯誤。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可以提高審計師的警惕性,使其更加專注和審慎地進行審計工作,減少錯誤和遺漏的可能性。
3. 增加審計發(fā)現問題的可能性: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可以幫助審計師發(fā)現未被發(fā)現的問題或異常情況。通過不斷變化和調整審計程序,審計師可以更全面地審計客戶的財務報表,發(fā)現潛在的風險和問題。
總的來說,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有助于提高審計的全面性、客觀性和獨立性,從而增強審計結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