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在進行稅務行政復議時,納稅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證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正小保 2024/08/26 16:21:19  字體:
在進行稅務行政復議時,納稅人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和證據:
1. 納稅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
2. 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會計憑證、賬簿等財務資料;
3. 與稅務爭議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發(fā)票等相關文件;
4. 納稅人的書面陳述、申訴理由、證據材料等;
5. 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6. 其他與稅務爭議相關的證據和材料。

這些材料和證據的提供將有助于納稅人在稅務行政復議過程中證明自己的主張,以及加強對爭議事項的解釋和支持。同時,納稅人也應當注意提供完整、清晰、真實的材料和證據,以確保稅務行政復議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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