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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2020年)下列稅務文書中,可以采用電子形式送達的是(?。?/p>
A、稅務處理決定書
B、稅收保全措施決定書
C、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
D、稅收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
【點評】本題主要考查“稅務文書電子送達規(guī)定”。
1.電子送達的界定:稅務機關通過電子稅務局等特定系統(tǒng)(以下簡稱“特定系統(tǒng)”)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受送達人”)送達電子版式稅務文書;
2.經受送達人同意,稅務機關可以采用電子送達方式送達稅務文書;電子送達與其他送達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受送達人同意采用電子送達的,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
4.稅務機關采用電子送達方式送達稅務文書的,以電子版式稅務文書到達特定系統(tǒng)受送達人端的日期為送達日期,特定系統(tǒng)自動記錄送達情況;
5.稅務機關向受送達人送達電子版式稅務文書后,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發(fā)送提醒信息。提醒服務不影響電子文書送達的效力;
6.受送達人需要紙質稅務文書的,可以通過特定系統(tǒng)自行打印,也可以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打?。?/p>
7.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不含簡易程序處罰)、稅收保全措施決定書、稅收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阻止出境決定書以及稅務稽查、稅務行政復議過程中使用的稅務文書等暫不適用本規(guī)定。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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