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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經濟法單選題
張某以信件發(fā)出要約,信件未載明承諾開始日期,僅規(guī)定承諾期限為10天。5月8日,張某將信件投入信箱;郵局將信件加蓋5月9日郵戳發(fā)出,5月11日,信件送達受要約人李某的辦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內容。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承諾期限的起算日為(?。?。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根據(jù)規(guī)定,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做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本題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載明日期,那么應該按照“郵戳”日期作為承諾的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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