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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應做的事沒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誤了。2020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要抓住每分每秒提升自己能力的機會,正保會計網校已經為大家整理了注會《經濟法》練習題,下面抓緊時間做題吧!
1.單選題
根據(jù)涉外投資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關于中國境內投資者對外直接投資,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A、對外直接投資的形式包括新設、并購、參股、增資、再投資等
B、對外直接投資,中國是母國;外商直接投資,中國是東道國
C、中國境內投資者對外直接投資,需要遵守投資所在國即東道國的法律和政策,無需遵循中國境內的法律
D、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調整對外直接投資行為的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所依據(jù)的法律規(guī)范主要是國家發(fā)改委、商務部、國資委、外管局等部委發(fā)布的部門規(guī)章
【答案】C
【解析】
中國境內投資者對外直接投資,需要遵守投資所在國即東道國的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國與有關東道國簽訂的雙邊投資保護協(xié)定和雙方共同締結或參加的多邊條約中的相關規(guī)定。與此同時,作為投資者的母國,中國國內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當然也要予以適用。
2.多選題
下列關于對外直接投資法律制度的說法,正確的有(?。?
A、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企業(yè)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
B、國家發(fā)改委和省級政府發(fā)展改革部門根據(jù)不同情況,對境外投資項目分別實行核準和備案管理
C、企業(yè)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qū)、敏感行業(yè)的,實行核準管理;企業(yè)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D、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qū)、敏感行業(yè)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fā)改委核準;實行備案管理的范圍是投資主體直接開展的非敏感類項目
【答案】ABCD
【解析】
四個選項都是正確的。
3.多選題
下列關于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匯管理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有(?。?。
A、我國對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意愿結匯制
B、外匯管理部門在對經常項目外匯進行管理時,主要對兌匯和結匯進行審批
C、金融機構在對經常項目外匯收支進行審核時,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D、境內個人購匯額度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
【答案】ACD
【解析】
我國對企業(yè)和個人經常項目下用匯的管理,主要體現(xiàn)為對外匯收支及匯兌環(huán)節(jié)的真實性審核。選項B錯誤。 【點評】首先,我國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意愿結匯制,即可以自行保留,而不是強制結匯制。其次經常項目外匯支出憑有效單證,無需審批。另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需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因此金融機構要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4.單選題
我國《外匯管理條例》在適用范圍上采取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對于特定主體,僅對其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外匯收支和外匯經營活動適用該條例。下列各項中,屬于此類主體的是(?。?
A、在廣州旅游1個月的美國公民甲
B、在我國已經連續(xù)居住3年的法國公民丙
C、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丁
D、在北京設立的中德合資經營企業(yè)乙
【答案】A
【解析】
本題考核《外匯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以及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適用《外匯管理條例》。題目讓選擇“僅對其在我國境內的外匯收支和外匯經營,適用我國管理制度的”,這是指“境外機構、境外個人”,BCD都屬于境內機構或境內個人。
5.單選題
根據(jù)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外匯包括外幣現(xiàn)鈔、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及其他外匯資產。其中,不屬于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的是( )。
A、票據(jù)
B、銀行存款憑證
C、銀行卡
D、債券
【答案】D
【解析】
債券屬于外幣有價證券,不屬于外幣支付憑證。
6.多選題
某軟件進口數(shù)量激增,導致國內生產同類軟件的企業(yè)受到嚴重損害。根據(jù)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只有能夠代表國內生產同類軟件的企業(yè),才有權向商務部申請采取保障措施
B、商務部可以不作出初裁決定,直接作出終裁決定,采取保障措施
C、如果商務部作出初裁決定,可以采取臨時保障措施
D、如果商務部終裁決定采取保障措施的,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不得超過4年,并不得延長
【答案】BC
【解析】
選項A:與國內產業(yè)有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而非“國內產業(yè)或者代表國內產業(y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依照《保障措施條例》的規(guī)定,向商務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書面申請。選項D:符合法定條件的,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在任何情況下,一項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及其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年。
7.單選題
下列情形中,不能導致反補貼調查終止的是(?。?。
A、申請人撤銷申請
B、沒有足夠證據(jù)證明存在補貼、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
C、補貼幅度低于2%
D、補貼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于可忽略不計
【答案】C
【解析】
終止情形:(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2)沒有足夠證據(jù)證明存在補貼、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3)補貼金額為微量補貼;(4)補貼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于可忽略不計的;(5)通過與有關國家(地區(qū))政府磋商達成協(xié)議,不需要繼續(xù)進行反補貼調查。 【點評】反補貼與反傾銷的很多內容相似,包括調查與具體措施。但需要注意具體不同之處:臨時反傾銷稅征收的時間一般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期限是不超過4個月,不得延長。另外就是解析規(guī)定反補貼調查的終止情形中的第3、5點與反傾銷措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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