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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發(fā)現(xiàn)甲實施的下列行為,不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是(?。?/h1>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牧童 2021/04/15 17:31:30 字體:

注會經(jīng)濟法單選題

甲欠乙5萬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還。2019年6月1日,乙發(fā)現(xiàn)甲實施的下列行為,不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是(?。?/p>

A、2018年5月,甲曾放棄丙欠甲的3萬元借款,該借款1年后才到期 

B、2019年1月,甲將自己的一臺筆記本電腦贈與給丁 

C、2019年3月,甲將戊所欠已到期5萬元借款延期一年 

D、2019年5月,甲將自己的一輛車低價出售給不知情的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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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核債權人撤銷權。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受讓人知情的,債權人方可撤銷,因而選項D不可以行使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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