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星光不負趕路人,挑燈苦讀的夜晚,都會匯成識海的燈塔!照亮人生的路,你終將成為你想成為的那種人!在您羽翼豐滿之前,注冊會計師的路上正保會計網校會一路為您保駕護航!注會的題目并不難,堅持下去,一定會成功!
【例題·單選題】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fā)運,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是(?。?。
A、出賣人不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
B、出賣人應按其貨物價格向債務人申報債權
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D、出賣人應按其貨物價格請求債務人賠償損失
根據《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fā)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正保會計網校,專心致力于會計考培多年,請相信品牌的力量,你的時間成本遠高于你節(jié)約的那一部分!正保會計網校就意味著會計考培的金招牌!多年底蘊,培養(yǎng)了最優(yōu)秀的師資團隊,為注冊會計師學員量身定制了網絡課,直播課,面授課,VIP簽約特訓課等多種形式不同價位的課程!供您選擇!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