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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票據法》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票據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義務,行使票據抗辯權的有( )。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9/01/24 12:26:57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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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根據《票據法》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票據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義務,行使票據抗辯權的有(?。?。

A.背書不連續(xù),持票人不能證明其票據權利
B.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交付的貨物有嚴重的質量問題
C.票據金額的中文大寫與數碼記載不一致
D.票據上沒有記載付款地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付款地是相對記載事項,欠缺該事項不影響票據的效力,不構成抗辯事由。
【點評】票據抗辯分為對物抗辯與對人抗辯。選項AB屬于對人抗辯,是債務人對特定持票人拒絕付款。選項C是導致票據無效,債務人可以對抗任何持票人,屬于對物抗辯。另外注意,對于“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痹诶斫膺@一規(guī)定時,應注意的是:票據債務人只能對基礎關系中的直接相對人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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