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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第十二章練習題:復議管轄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4/10 11:56:10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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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稅務師考試進入預習階段,為了幫助學員加深知識點的記憶,網(wǎng)校精選了一些《涉稅服務實務》練習題供廣大學員學習參考。祝大家預習愉快,心想事成。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練習題

  多選題

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管轄范圍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對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做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做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C.對國家稅務總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D.對縣國稅局和縣地稅局共同做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兩者的共同上一級國稅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E.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前所做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繼續(xù)行使其職權(quán)的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quán)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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