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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備考啟程,你是否還在為遇到問題不能及時得到解答而苦惱?為方便學員備考,網(wǎng)校從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華。當然,如果學習中遇到問題,您可以到所報課程的答疑板進行提問,網(wǎng)校老師會及時問您解答!以下是稅務師《稅法二》科目答疑精華,分享給大家!
問題:個人所得稅算法
回復:
1、內部退養(yǎng)的取得的一次性補償:與工資薪金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要扣除生計費。
2、解除勞動合同獲得一次性補償:不與工資薪金合并,要扣除生計費。
3、股票行權,員工行權或行權前轉讓,不與工資薪金合并,工資算工資的個稅扣除了生計費,行權前轉讓和行權所得不能再扣除生計費。如果當月工資只有1900元,工資部分不計征個稅。
高管行權或行權前轉讓,與當月工資合并,要扣除生計費。
4、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法:不與工資薪金合并。不扣除生計費,只是當月工資低于費用扣除標準時,需要考慮差額問題。
5、低價購房:不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稅,不扣除生計費,只是當月工資低于費用扣除標準時,需要考慮差額問題。
6、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jīng)營所得,先計算企業(yè)所得稅,再確定承包經(jīng)營所得個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企業(yè)所得稅—上交承包費+承包者工資—生計費
7、任職期間董事費,并入當月工資,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要扣除生計費。
8、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和當月工資分別計算,都允許扣除生計費用。
如果您也對以上知識點有疑惑,建議您結合課程、輔導書再做進一步理解。關于備考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去網(wǎng)校論壇與各位學友討論,期待您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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