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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稅務師《稅法二》答疑精華:個人所得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春分 2020/07/15 15:37:03 字體:

2020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相信很多考生朋友在學習的過程中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問題,遇到這種情況,不要著急,網校的答疑板要閃亮登場了。針對學員在學習中的問題,網校答疑老師會給出有針對性的解答,答你所問。

網校答疑精華:

【試題內容】

(6)鄭某2019年綜合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72330

B.99720

C.109980

D.121277.81

【答案及解析】

(1)D【解析】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兒子的教育費支出扣除2019年可扣除金額=1000元/月×9個月=9000(元),女兒尚未滿3歲,不得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2)D【解析】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本題中夫妻雙方商定選擇翠花購買的住房作為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扣除,所以鄭某不得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3)BCD【解析】選項A,按照偶然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E,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辦法征稅。

(4)A【解析】銀行儲蓄存款利息免稅;取得持有一個月以上不超過一年的上市公司股息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征收個人所得稅;從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額計稅。應納個稅=1500×50%×20%+2000×20%=550(元)

(5)A【解析】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應納稅額=350000×25%-2660=84840(元)

(6)A【解析】①全年綜合所得收入額=500000+95000×(1-20%)×70%=553200(元)

②全年減除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39600(元)

專項附加扣除=9000+24000+3600=36600(元)

扣除項合計=60000+39600+36600=136200(元)

③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53200-136200=417000(元)

④綜合所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17000×25%-31920=72330(元)

【解析】

100臺手機=150000×(1500÷2000)=112500(元)

100塊電池=150000×(500÷2000)=37500(元)

【提問內容】

習題精講班,鄭某父親已滿60歲,母親年滿56歲,贍養(yǎng)老人,為什么扣除24000元,不是12000元,因母親不到60歲。

【老師回復】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被贍養(yǎng)人的贍養(yǎng)支出,統(tǒng)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yǎng)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注: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版權屬正保會計網校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如果您也對以上知識點有疑惑,建議您結合課程再做進一步的理解,該知識點屬于稅務師《稅法二》第二章勞個人所得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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