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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稅務師《稅法一》練習試題: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jù)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水冰月 2020/01/02 11:49:51 字體:

下列項目中,不作為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jù)的是(?。?。

A、納稅人被認定為抗稅而少繳的增值稅

B、納稅人被認定為偷稅而少繳的消費稅

C、納稅人欠繳的增值稅

D、對納稅人欠繳增值稅加收的滯納金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jù)為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包括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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