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第四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單項選擇題
12、位于市區(qū)的某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營出口自產(chǎn)貨物。2021年9月已核準的增值稅免抵稅額60萬元;本月稅務檢查時發(fā)現(xiàn),2020年7月出租廠房的不含稅租金收入100萬元未入賬,被查補增值稅,并處以滯納金和罰款。該企業(yè)出租不動產(chǎn),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2021年9月該企業(yè)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萬元。
A.0
B.4.55
C.22.40
D.26.95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稅收政策規(guī)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nèi)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chǎn),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出租廠房應納增值稅=100×5%=5(萬元),2021年9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60+5)×7%=4.55(萬元)。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