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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相關(guān)法律》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多項選擇題
李某購買中巴車從事個體客運,但未辦理稅務登記,且一直未繳納稅款。A市某縣地稅局要求李某限期繳納稅款1500元并決定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繳納稅款和罰款,該地稅局將李某的中巴車扣押,李某不服。對此,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p>
A.對繳納稅款和罰款決定,李某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再提起行政訴訟
B.李某對上述三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應向某縣地稅局的上一級地稅局提出申請
C.對扣押行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李某對上述三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可以向A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E.對限期繳納稅款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guān)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涉稅案件的復議、起訴、執(zhí)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guān)在納稅上發(fā)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guān)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guān)的處罰決定、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對納稅爭議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但對處罰決定和強制執(zhí)行措施不服可以直接起訴。對地稅局的行政行為不服可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或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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