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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知識點:應交消費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03/27 10:20:07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十二章 流動負債

  知識點六、應交消費稅

  1.一般會計處理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要點提示】記住消費稅的歸屬科目。

  2.特殊會計處理

 ?。?)將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對外投資和其他非生產(chǎn)機構(gòu)方面,此業(yè)務的本質(zhì)就是增值稅部分所講的視同銷售行為。

 ?、儆脩愊M品用于對外投資和其他非生產(chǎn)機構(gòu)方面

  A.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或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計稅價計算銷項稅額)

  B.同時結(jié)轉(zhuǎn)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或其他業(yè)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C.計算應交消費稅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谟脩愊M品用于在建工程時

  借:在建工程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賬面余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計稅價計算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按計稅價計算消費稅額)

  【要點提示】掌握賬務處理,注意與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聯(lián)系在一起理解。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①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 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加工物資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②如果收回后再加工(應稅消費品)然后再出售的 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費稅先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B.最終產(chǎn)品出售時,按總的應交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貸方: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C.最后,再補交其差額即可
受托方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交納消費稅時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要點提示】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處理,考生應重點掌握消費稅與加工物資成本的關系。委托加工物資的入賬成本計算是單選題的常見選材,委托加工物資入賬成本的構(gòu)成因素是多選題的常見選材。

  相關鏈接:
  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第十二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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