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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4年的注冊稅務師考試已經結束,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cta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稅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單項選擇題
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下列問題應予否定回答的是( )。
A、甲公司租賃了丙公司的設備,租期未滿,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歸還設備,甲公司拒絕,甲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
B、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向他人轉讓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王某的行為是否合法
C、乙公司對甲公司的辦公樓享有抵押權,乙公司債權到期,甲公司無力償還,乙公司要求實現抵押權,甲公司拒絕,甲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
D、甲公司為繼續(xù)營業(yè)向銀行借款,并用廠房作為抵押,甲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重整程序。債務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在重整期間要求取回的,應當符合事先約定的條件。選項A中租期未滿,意味著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丙公司無權要求甲公司返還設備,所以甲公司的行為合法。所以選項A是肯定的回答不選。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所以選項B應予否定的回答是正確答案。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但是,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人權利的,擔保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恢復行使擔保權。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xù)營業(yè)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C選項中乙公司的抵押權應暫停行使,所以甲公司有權拒絕乙公司行使抵押權的要求。所以選項D中甲公司的行為合法。所以選項C、D都是肯定的回答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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