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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的備考戰(zhàn)鼓已經敲響,稅務師戰(zhàn)場上硝煙彌漫,為了讓還在拼搏的你們贏得這場戰(zhàn)役,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分享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夢想成真!
(一)稅務檢查的概念(熟悉)
(二)稅務檢查的范圍
1.查賬權
2.場地檢查權
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
稅務機關無權到納稅人的生活區(qū)檢查。
3.責成提供資料權
4.詢問權
5.在交通要道和郵政企業(yè)的查證權
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托運、郵寄應納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jù)、憑證和有關資料。
6.存款賬戶檢查權
存款賬戶 | 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憑全國統(tǒng)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可以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 |
儲蓄存款 | 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 |
稅務機關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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