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9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行政訴訟判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Shadow 2019/12/17 10:48:16  字體:

選課中心

多樣班次隨心選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備考干貨任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題目等你練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省時省力又省錢

會計人證件照

報名提醒

備考省心又安心

報名提醒

成功就是簡單的事情不斷地重復做。2020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廣大考生提供免費試題,希望大家能抓住機會,通過每天的練習來鞏固自己的知識,趕緊來做題吧!今天網(wǎng)校為大家?guī)怼渡娑惙障嚓P法律》科目的2019年稅務師試題,大家要認真做一做。

32、行政行為存在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人民法院應判決確認該行政行為無效。根據(jù)《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該情形不包括(?。?/p>

A.行政行為明顯不當

B.行政行為的內容客觀上不可能實施

C.減損權利或者增加義務的行政行為沒有法律規(guī)范依據(jù)

D.行政行為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參考答案:A

考查知識點:行政訴訟判決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判決。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jù)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重大且明顯違法”:(一)行政行為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二)減損權利或者增加義務的行政行為沒有法律規(guī)范依據(jù);(三)行政行為的內容客觀上不可能實施;(四)其他重大且明顯違法的情形。

大家在備考稅務師考試一定要多做稅務師試題以及稅務師試題,查漏補缺,這樣才能更好地備考,取得理想的成績。

零基礎?不用怕。2020年稅務師招生方案,為您保駕護航。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各位學員準備了不同種類的班型:詳細了解:高效實驗班超值精品班稅務師VIP簽約特訓計劃 ▎等班型滿足不同學習需求,考試通過更有保障。>>馬上報課學習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