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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會計網校教研團隊根據論壇學員的反饋,整理了一些2021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試題及參考答案(考生回憶版),快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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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試題及參考答案(回憶版)
【簡答題】
某公司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增值稅按季度申報繳納。2021年7月~9月銷售業(yè)務取得款項及相關支出情況為:
(1)銷售貨物收款為20萬元;
(2)銷售建筑服務收款為30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筑企業(yè)支付分包款18萬元;
(3)將公司門面房出售收款330萬元,該門面房購置原價180萬元,已累計計提折舊60萬元。
假定該公司2021年7月~9月所有銷售業(yè)務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請依次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4個小題。
問題1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現行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享受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標準是多少?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參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識點: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暫無數據
參考解析:無
問題2
依據上述標準判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銷售額口徑是多少?
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銷售額口徑:
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fā)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季度4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該項免征增值稅額政策。
該企業(yè)銷售貨物不含稅銷售額=20÷(1+3%)=19.42(萬元)
銷售建筑服務差額后的銷售額=(30-18)÷(1+3%)=11.65(萬元)
銷售門面房差額后的銷售額=(330-180)÷(1+5%)=142.86(萬元)
該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7月~9月)差額后合計銷售額=19.42+11.65+142.86=173.93(萬元),超過45萬元,但是扣除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差額后的銷售額是31.07萬元(19.42+11.65),未超過45萬元,該企業(yè)銷售貨物、服務符合免征增值稅的條件,可以享受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同時,銷售不動產業(yè)務應依法納稅。
問題3
計算銷售門面房應繳納的增值稅。
銷售門面房應繳納的增值稅=(330-180)÷1.05×5%=7.14(萬元)
問題4
若企業(yè)2022年第三季度(7月~9月)銷售貨物收款為5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第三季度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稅條件?
該企業(yè)銷售貨物不含稅銷售額=50÷(1+3%)=48.54(萬元),超過45萬,但是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第三季度,銷售貨物與建筑服務仍然免稅,只就不動產業(yè)務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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