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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專家點評:逃稅罪(10.07)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10/20 11:22:05 字體:

注冊稅務師考試易錯題專家點評

  馮某在夏邑縣夏芒公路南側曹集鄉(xiāng)馮樓村經(jīng)營樓板預制銷售,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而拒不申報納稅,逃稅3萬余元。在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并對其進行訊問后,馮某補繳稅款3萬元。結合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馮某可以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而逃稅

  B.若扣繳義務人幫助馮某逃稅,只對扣繳義務人追究刑事責任

  C.馮某不構成逃稅罪,只需追究其行政責任即可

  D.因馮某在立案后補繳了稅款,所以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逃稅罪。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jīng)處理的,按照累計數(shù)額計算。有第1款行為,經(jīng)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5年內(nèi)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因為本案馮某是在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并對其進行訊問后補繳的稅款,所以仍要對其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選項B、C、D錯誤。

  點評:本題主要考查逃稅罪。該罪是涉稅類犯罪中比較重點的罪名,學員對該罪涉及到的主要情形應當記憶清楚,對于“經(jīng)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對于已經(jīng)被立案偵查的案件,不適用該條規(guī)定,這里需要區(qū)分清楚。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可以在網(wǎng)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在考試的時候遇到類似的問題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wǎng)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

  相關鏈接:注稅考試易錯題專家點評每周連連看(10.0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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